据商务部10月22日消息,商务部公布《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5700万吨。
申请条件包括:近2年(2023年1月-2024年10月,下同)具有原油进口允许量使用业绩或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使用进口原油资格。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1.4亿元人民币)等。